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华晋吉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2号煤层与延深10号煤层配采项目消防设施设计。
1.2采购人:山西华晋吉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晋能源开发【2021】287号《山西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煤矿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配采项目涉及新建风井场地等地面工程,为办理配采项目开工报告需要,需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消防设施设计。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吉宁煤业矿井2号煤层与延深10号煤层配采项目消防设施设计。
2.2服务期限:60天。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最高限价:大写:壹拾柒万元;小写:170000元。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的将被否决而不予评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1.2供应商须具有煤炭行业(矿井)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采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近一年供应商所在地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3.1.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或错误的,评审委员会可现场查询)。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从2024年3月26日17:00起至2024年3月31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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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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