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年于田县应急抢险救灾能力提升项目(包一: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
(8)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经年审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参与开标的人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1月至3月)的社会保险个人明细单(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3、提供2023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后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资信证明);
4、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2024年1月-3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完税证明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①“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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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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