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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房山区窦店镇排水设施水毁修复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北京市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房山区窦店镇排水设施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京房山发改(审)【2023】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地点为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比选人为北京市房山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及监理内容 1)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 2)计划工期: 232日历天 3)合同估算额:约471万元 4)建设内容及规模: (1)、修复雨水管线70米(DN800)、雨水方涵10米(3000毫米*4000毫米)、污水管线约8公里(DN300-DN800)。 (2)雨污水管线清淤4.5公里。 (3)修复再生水管线8公里(DN80-DN300),恢复重建污水提升泵站3座、雨水泵站1座、泵站出水钢管105米、雨水调蓄池1座。 5)比选范围:房山区窦店镇排水设施水毁修复工程全部监理工作。 3、资格条件 3.1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3.2参选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参选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参选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2021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含起止日)内没有出现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3.5本次比选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6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领取时间:2024年 3月 26 日至 2024年 3月 30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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