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吉隆县国道216沿途景点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以吉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吉隆县国道 216沿途景点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吉发改批字[2024]37号批准 ,招标人为吉隆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旅游专项资金,且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出资比例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隆县国道216沿途景点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2.2建设地点:吉隆县 ;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建设规模及内容: 招提壁垒景点:入口停车场工程279.15 平方米,入口处新建浆砌石挡土墙29.94米,新建拱形木质栏杆6米,“百福强”打卡点工程1项,“祈福崖打卡点工程1项,“招提壁垒”打卡点工程1项,“康”主题打卡点工程1项,福康安纪念公园工程1项,“安”主题打卡点工程1项,“我在吉隆等你”打卡点工程1项,电杆迁移工程1项等;清军墓景点:清军墓原有水泥栏杆拆除新建花岗岩栏杆 121.8米,嵌草碎石路124.58平方米,杨柳种植 75 颗,石塔原有水泥栏杆拆除新建花岗岩栏杆16.69米,原有区内碎石小路修补60.37平方米,日松贡布摩崖造像工程1项等;大唐天竺使出铭景点:原有建筑外立面改造(古建定制)工程1项,新增室外900高金属栏杆118.12米;新建室外挡土墙7.35米,场地平整及客土30cm新建草地490.5平方米等;古如普景点:安装花岗岩石头圆桌子、园椅子20套,花岗岩石头方桌子、方椅 15 套,户外钢木双分类垃圾桶20套等;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6工 期:12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筑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2日(北京时间,下同)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2日(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6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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