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聂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聂发改基建【2023】18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聂荣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聂财预指【2023】111号)文件,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那曲市聂荣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化建设工程
2.2建设规模: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格构生态护坡5769.44㎡、生态围栏2297m、垃圾清理100m³、宣传牌、道路警示牌、道路告示牌、界桩、原有网围栏拆除等。(具体包含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期:18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区外企业须提供区外企业资质备案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3月27日至4月2日(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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