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新疆消防救援总队石河子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装备采购第十包:照明呼救套装、移动照明灯组等)招标公告
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新疆消防救援总队石河子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装备采购第十包:照明呼救套装、移动照明灯组等)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石河子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装备采购第十包:照明呼救套装、移动照明灯组等)

预算金额:157.3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7.3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照明呼救套装、移动照明灯组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本项目预留资金面向主体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需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对中小企业的要求,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要求供应商(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他组织)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发生任何关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6日 至 2024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011091135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