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最高限价: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重庆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技术支撑专项工作(2024年度) | 4,000,000.00元 | 1 | 项 | 1.协助市局对关闭矿山年度任务相关工作进行日常巡查、抽查,开展技术培训及指导;对涉及审计督察整改矿山、“回头看”存在问题的重点矿山100%巡查;对年度任务矿山的日常巡查比例不低于30%; 2.协助市局对全市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工作进行日常巡查、指导,巡查比例不低于15%;组织开展市级发证矿山“二合一”方案开展技术审查; 3.“重庆市生态修复系统”日常管理;年度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变更核查数据维护及更新;年度“自然资源直报系统”信息维护及更新; 4.市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储备库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选取,进度及质量跟踪与巡查指导。 5. 协助市局开展其他技术支撑事项。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提交成果并达到验收标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预算金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非中小微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3月26日 至 2024年4月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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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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