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厢区灵川镇西枫排水沟黑臭水体清淤、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
2.2工程建设规模:约4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2.4工期要求:1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截止时间以本项目工程完工为止)。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3.5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7本招标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4年 03 月 26 日起领取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柒仟元整(7000元)。具体办理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 月08日09 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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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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