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来凤县百福司镇安家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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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百福司镇安家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2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ESXC-LFCGB-2024-022、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名称###县百福司镇安家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99.********(万元)6、最高限价:99.********(万元)7、采购需求:拟###路灯160座,###路长98米,改建滚水坝1座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8、合同履行期限:55日历天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必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2.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经理、现场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和劳动合同。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现无在建项目(供应商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派现场技术负责人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上述证件需均在有效期内,****公司鲜章)。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规定,供应商自磋商截止时间前须无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供应商提供相应内容的书面声明,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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