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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
| 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对南京至马鞍山市域(郊)铁路(南京段)工程中元路主变电所110kV外电源引入土建工程(景明大道段)D.S02.X-SA11标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的建设资金由招标人通过财政拨款和自筹获得。现将本次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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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南京至马鞍山市域(郊)铁路(南京段)工程为西善桥站至苏皖省界。线路全长26.51km,共设8座车站,设滨江车辆基地一座。新建110kV中元路主变电所。
2.2招标范围
D.S02.X-SA11标招标范围为中元路主变电所110kV外电源引入土建工程(景明大道段),含土建工程及沿线管线迁改工程,其中土建工程新建电缆通道,包括电缆排管、工作井和顶管。估算价为:7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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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营业执照注册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
(3)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业绩要求:2019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土建工程的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
(6)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
Ⅰ、具有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注册单位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Ⅱ、在本工程投标及施工期内无其他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注:①以上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能反映相关数据及内容。
②以上企业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3.2、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允许采用联合体的方式参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根据《南京地铁工程建设红、橙、黄牌警示管理规定》,在南京地铁建设工程施工中获红牌警示的承包商,红牌警示期内不得参与南京地铁建设公司组织或授权组织的同类别的招投标活动;
(6)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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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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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4-29 09: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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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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