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AHTC-03-202405
2、项目名称:霍里山大道南延跨采石河大桥概念方案设计项目
3、预算金额:20万元
4、最高限价:20万元
5、采购需求:概念方案设计的是道路北起沿河路北现状霍里山大道,南至红光路,全长约1323米,规划红线宽50米。沿线跨采石河,需设置跨河桥梁一座,桥长约150米。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6、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4000万元。
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应设计规范深度要求,并满足概念方案汇报要求。
8、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25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
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已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并修改完善审查合格后的方案、全套施工图设计。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是指:市政道桥、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提供其他能证明是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 ”网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 ”查询结果为准)。
4、信誉要求:
(1)供应商、项目经理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项目经理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5、已从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04月01日17时00分,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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