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存量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一标段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2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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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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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设计服务 |
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200,000.00 |
3,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存量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一标段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存量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一标段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企业红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4)供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年9月至今至少六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3年9月至今至少六个月的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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