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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新城机动车尾气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2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空港新城机动车尾气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4,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空港新城机动车尾气监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94,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94,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空港新城机动车尾气监测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94,800.00

394,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空港新城机动车尾气监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空港新城机动车尾气监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2)供应商资质:供应商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3)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参与磋商的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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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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