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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3708300667000441003 |
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代码 |
2309-370830-04-01-569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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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汶上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三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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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汶上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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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主要工程建设项目包含:主要对大寨沟等5条河道进行综合整治,长度39.123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淤疏浚工程、建筑物工程、渠道工程、顶管工程、护案及安全防护工程等。对汶上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三期)的施工及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全面、全过程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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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对汶上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三期)的施工及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全面、全过程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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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规模 |
主要对大寨沟等5条河道进行综合整治,长度39.123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淤疏浚工程、建筑物工程、渠道工程、顶管工程、护案及安全防护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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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政府投资 |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
7270.25万元 |
招标控制价(合同估算价) |
4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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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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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同时具备岩土、混凝土、量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检测的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 8、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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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16日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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