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云浮市工业废物资源循环利用中心污泥烘干系统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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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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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云浮市工业废物资源循环利用中心污泥烘干系统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1700000.00 |
17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
二.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1.投标方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方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方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方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云浮市工业废物资源循环利用中心污泥烘干系统项目(第二次)):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方资格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包组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4月15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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