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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九州片区九州中路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5 收藏项目
一、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城关分局

2、项目名称:城关区九州片区九州中路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

3、建设地点:九州开发区罗锅沟中下游

4、建设内容:坡面修整,开挖方量 17167m³;坡脚挡土墙工程 218米;锚杆格构工程 12355㎡ ,布设 4.5m、9m、13.5m、15m 长锚杆共计 838 根;截排水工程 2035m;绿化工程 12283㎡ 。

5、总投资:1000万元

6、资金来源: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7、标段划分:施工两个标段、监理两个标段

8、招标范围:

一标段:X1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标段:X2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标段:X1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全过程的监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四标段:X2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全过程的监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9、计划工期:

一标段(施工)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1日

(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二标段(施工)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1日

(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三标段(监理)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1日

(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具体以签订的监理合同为准)

四标段(监理)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1日

(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具体以签订的监理合同为准)

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标段、二标段:施工)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 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部颁发的(有效期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须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任一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任一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1.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具有有效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的承诺;

1.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3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或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1.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至2022年度或2021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7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1.8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甘肃兰州)(http://credit.lanzhou.gov.cn/)(以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1.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本项目严禁分包转包,严禁设计与施工、施工与监理单位之间存在隶属、连带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1.10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肃省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进甘信息登记;

1.11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标投标的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2、(三标段、四标段:监理)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投标人具有自然资源部颁发的(有效期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自然资源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监理培训证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同时须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任一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具有有效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的承诺;

2.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3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或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2.6.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至2022年度或2021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7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2.8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甘肃兰州)(http://credit.lanzhou.gov.cn/)(以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2.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本项目严禁分包转包,严禁设计与施工、施工与监理单位之间存在隶属、连带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2.10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肃省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进甘信息登记;

2.11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2.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标投标的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同时提出申请,但最终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投标人如果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选取工程造价高的标段为中标标段。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

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30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1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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