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GYZJYC-2024002
2.项目名称:高邮市龙虬镇2023年度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4.46万元,其中一标段龙潭村:94.28万元,二标段兴南村80.18万元。
最高限价:一标段龙潭村:89.57万元,二标段兴南村76.17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5.采购需求:本工程为高邮市龙虬镇2023年度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龙潭村:新建提水泵站1座,补水泵站2座,河道清淤1条,太阳能曝气1座,生态浮床4座,过滤坝1座(带节制闸),道路拓1米宽242m,U80渠道255m,排水涵洞1座,高位大棚池5座,原水净化区1项,原水净化区护坡1项,塘梗加固1项,放水洞15座,小型节制闸排水口5座,管理用房4座; 二标段兴南村:河道清淤2条,太阳能曝气4座,生态浮床16座,排水涵洞4座,新筑塘梗3道,塘梗拓宽1道,新筑排水沟1道。具体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及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本项目兼投不可兼中,供应商可以参加本项目的2个标段的磋商,评审时按一标段、二标段的顺序评审,每标段的成交供应商不得重复,如同一供应商已成交前一个标段的,则此标段由下一名成交候选人成交。
6.合同履行期限:3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要求的开工时间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中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名。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磋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4月 9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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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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