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售标的基本情况表 出租标的 出租面积(亩) 租期(年) 评估价(元/年) 挂牌价(元/年) 保证金(元) 开标时间 4月8日 蒙古中学土地承包使用权 130 3 ******** ******** ******** 11:00时 评估文号 景和泰成评所评字〔2024〕3号 评估机构 新疆景和泰成资产评估事务所 资产租赁用途要求 1. 本项目租赁土地的主要用途为合法合规行业。承租方不得经营法律法规不允许从事行业。 2.承租人使用上述土地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担。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1.承租方按照《资产租赁协议书》为准。 2.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公示期满连本带息退还原账户。 二、对意向买受人资格的要求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不接受联合体购买。 5、标的物的水源及灌溉设施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如有毁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详情以签订资产协议为主。 6、意向受让方须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勘查;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出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出让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勘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出让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出让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勘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受让,不得以不了解出让标的为由解除出让关系。受让方在出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7、如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出让方签订了《资产出让合同》,而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该受让方将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中心将扣除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服务费及鉴证费作为违约金。出让方将扣除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且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让标的。 8、承租人需保证30亩林地树木的存活率为95%以上、若有树木干枯死亡、由承租人补种树木并保证存活率。 9、其他要求详见《博州蒙古中学130亩土地出租方案》《出让条件的函》《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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