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681302.81
最高限价(元):3681302.8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玛纳斯河东岸水环境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2号采坑治理)
数量:1预算金额(元):3681302.81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2号采坑需废料堆清运回填7.19万方,消方回填28.76万方。具体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50日历天完成交付。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7号)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7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与环境地质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5)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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