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320.132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132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
1、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等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投资控制工作。每个阶段具体的工作内容详见下表(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
序号 |
阶段 |
工作内容 |
|
1 |
概算阶段 |
1.负责复核概算文件,给出复核意见; 2.跟进概算评审的各阶段工作,及时反馈意见,对评审工作进行分解分析,给出专业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
|
2 |
施工图审查阶段 |
1.负责审核或编制施工图预算,按甲方要求提交审核或编制报告; 2.负责提交材料设备汇总表,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价,提出优化建议; 3.根据批准的施工图预算,审核合同价格清单,并协助完成补充合同的签订工作; 4.跟进配合预算评审的各阶段工作,及时反馈意见,对评审工作进行分解分析,给出专业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如有)。 |
|
3 |
施工 阶段 |
1.负责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变更签证等合同变更费用审核;检测监测费用编制或审核;必要时按甲方要求集中会审; 2.审核工程量与进度款(即计量支付,下同)。 |
|
4 |
结、决算阶段 |
1.负责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负责组织过程结算; 2.负责送审结算初步审核; 3.配合结算定审和决算工作。 |
|
5 |
其他 |
1.负责按甲方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 2.负责委托合同价格审核; 3.甲方安排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 |
2、设计费、勘察费和检验检测监测费以及其他服务费的预算编制
3、发包人委托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预算、结算审核
服务要求
(一)质量要求:涉及服务内容出具有效的造价意见或结论。
1、投标人应熟悉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财政、基建、工程造价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业主工程造价管理业务制度要求,依据合同相关约定,本着有依有据、合法合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造价咨询工作,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合理体现业主控制项目投资的要求。
2、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在不降低勘察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文件、材料设备技术需求书中的主要设计指标(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等)的前提下进行限额设计。竣工结算总金额不得超出实际实施范围所对应的批复概算金额。
3、投标人应确保本工程概算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审核工作质量,开项必须齐全、工程量必须准确、造价必须合理,并满足工程投资控制和合同的约定。
4、投标人提供的造价成果文件应包括并不限于:编制说明、造价文件(含软件版)、工程量计算书、经济指标分析表、主要设备材料价格表、主要材料设备定价依据文件(含询价文件等)、审核意见落实情况说明和修改对比表等。
5、投标人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和档案管理制度,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确保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文字表达清晰、装订整齐。
确保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均由专业造价师(造价员)编制,由技术负责人(包括项目总工、土建主管、机电主管)审核,由项目负责人审定的三级审查制度。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编制人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造价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审核人、审定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编制人、审核人、审定人应在工程造价咨询的成果文件上签署执业(或从业)资格专用印章,最终的成果文件需经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编制人应认真阅读、复核招标人提供书面资料的有效性、合规性,并应对自身所收集的工程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适用性负责,全面进行工程的计量与计价,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的要求编制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并整理好工作过程文件。
审核人应进一步审核招标人提供的书面资料的有效性、合规性,编制人使用工程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应对相关工作做一定比例的复核,对错误的部分提出书面的修改和补充意见,修正、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并整理好自身的工作过程文件和相关文件。
审定人应再次审核招标人提供的书面资料的有效性、合规性,编制人使用工程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应依据工程经济指标进行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分析,对工程造价咨询质量进行整体控制。
投标人应建立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档案,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不得损坏、遗失项目资料。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及时做好已完成项目的资料移交和归档工作,妥善保管至报告出具之日起十年后。
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及时建立电子信息台账;保证在招标人信息系统中录入或审核的工程造价相关信息及时、完整。
(二)进度要求
1、投标人应对甲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严谨性把关,对因范围不清晰、图纸不详导致基本工程量难以计算等情况,应在收到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出资料补充要求。因投标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要求而造成编审进度延误或其他损失的均由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各项服务内容的工作时间要求:按甲方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至全部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1日 至 2024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