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夏回族自治区女子监狱警用装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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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女子监狱警用装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23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女子监狱警用装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警用电动巡逻车

1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对讲机

123

中继台

1

安检门

3

手持金属探测仪

15

强光手电

30

催泪喷射器

30

多功能腰带

30

警用急救包

12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执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执行10%的价格扣除。(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执行10%的价格扣除。(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的规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执行10%的价格扣除。(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②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3日 至 2024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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