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ZZB-2024-020
我公司接受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泥路新建供水管线穿越铁路(哈佳、哈牡客专)防护涵工程图审及安全性评估报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泥路新建供水管线穿越铁路(哈佳、哈牡客专)防护涵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图审及安全性评估报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泥路新建供水管线穿越铁路(哈佳、哈牡客专)防护涵工程图审及安全性评估报告服务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水泥路;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项目规模:本项目穿越铁路防护涵为1根内径2.0m钢筋混凝土圆管,长度150m;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水泥路新建供水管线下穿哈佳铁路、哈牡客专防护涵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对水泥路新建供水管线施工期间哈佳铁路、哈牡客专受影响范围内的桥梁结构基础沉降、墩顶水平位移及桩基承载力等影响进行安全性计算分析、评估;
2.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8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的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最高限价: 361496.85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专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桥梁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3年12月至2024年02月),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有效的劳务合同;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3.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26日9:00至2024年04月01日16: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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