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务条款要求1、采购单位: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2、项目名称:图书馆四楼南侧云机房改造项目3、采购预算:¥********.91元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施工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6、付款方式:首付款支付合同总价款70%,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支付,验收合格经工程审计后,10日内支付剩余工程款。7、支付方式:授权支付。8、质保期限:2年,按合同金额 3%比例缴纳质量保证金。9、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免费进行故障维修和处理,质保期后如发生故障,需及时提供技术支持。中标单位如果不能在质保期内履行维修义务,甲方有权委托**完成保修任务,所发生的费用在其质保金中扣除。(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不能在甲方提交实质性证据1个工作日做出响应并进行维修,甲方有权委托**完成保修任务,所发生的费用在其质保金中扣除。维修项目执行新增及应急项目审批程序)10、履约验收:佳木斯学院组成院级验收小组,按合同约定开展履约验收。11、其他要求:施工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应在总务科人员的带领下,对施工区域进行现场勘察,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范围和要求。12、采购项目类别:工程类。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A: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能力B:拟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C: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班组人员: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证(相关专业)、施工员(工长)(1人):具备岗位证(相关专业):质量员或质检员(1人):具备岗位证(相关专业):安全员(1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D: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E: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报送至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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