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 2024-
三、项目概况: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云南某部2024年度饮食保障社会化 |
需要食堂工作人员2人(云南片留守工作组1人,楚雄留守工作组1人),其中等级厨师2人。 |
昆明市、楚雄州 |
一年 |
无 |
|
说明:1.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服务要求及服务地点特征详见谈判文件; 2.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联合体 ;
2.项目预算: 1722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贰仟贰佰元整);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03 月 25 日至 03 月 27 日,每日上午09 : 00 至 11 : 30 ,下午 13 : 30 至 17 : 00 (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