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溆浦县大坡坑小型水库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溆浦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溆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溆浦县大坡坑小型水库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溆发改农经(2023)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溆浦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溆浦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溆浦县大坡坑小型水库新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溆浦县卢峰镇麻阳水村境内。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建设内容:新建一座以灌溉、供水为主的小(2)型水库枢纽工程,包括新建大坝、放水设施、泄流设施及输水设施等坝顶轴线长113.8m,水库总库容55.45万m³,总投资额:3022.85万元,本次招标预算金额为:193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湖南省溆浦县大坡坑小型水库新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本项目共 1个标段,计划工期为3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且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同时满足本招标公告第 3.1 款、第 3.2 款、第 3.3 款要求。(2)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3)以联合体单位投标的,所有评标加分项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为准。(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牵头单位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量比例不得低于 60%;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提交及递交投标文件均由牵头单位完成。(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18日09时29分止(北京时间)在(请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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