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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安厅原护林保胶办公楼墙体及供水管等零星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3-2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HS-2024-023

项目名称:原护林保胶办公楼墙体及供水管等零星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62779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6277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无在建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5日 至 2024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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