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2023年开阳县龙岗镇等3个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开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2403-520121-04-05-33616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阳兴硒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编号:HXZX-2024-052
2.2项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
2.3 采购内容:完成2023年开阳县龙岗镇等3个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2或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202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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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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