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DRZB[2024]-JL0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备案编号:采购计划备—[2024]—00032号: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4]—00036)(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鸭绿江乡村振兴示范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发改审批字〔2023〕21号)
项目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鸭绿江乡村振兴示范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图纸设计单位(含初步设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元(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最高限价:850,000.00元
采购需求:设计阶段:设计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包含初步设计、设计方案) 和相关专项设计。要满足本项目技术规格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在可研估算范围内限额设计,提交施工图及附工程量清单及清单报价,供发包人进行图审及造价审核)。
项目建设地点:长白县区域内。
设计周期: 2024年04月10日—2024年05月10日(31日历天)。
设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2 投标供应商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高级工程师;
2.3 投标供应商2020年到投标截止时间须有一项类似业绩;
2.4 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近期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9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主体惩戒对象、经营异常不良行为记录的,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有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的;
(2)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企业和企业法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25日至2024年04月01日每天08:30至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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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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