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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柘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号地土地平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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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柘财采招-2024-5 | |||||||||||||||
| 2、项目名称:柘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号地土地平整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4,559,367.57元 | |||||||||||||||
| 最高限价:4559367.5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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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服务内容及范围: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文件全部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 项目地点:柘城县境内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5 服务质量:合格 6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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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40 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者提供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说明:提供以下任意一项内容即认为具备该项证明材料。1.投标人的承诺书;2.投标人近三年内的类似业绩;3.设备购置发票或设备实物照片及工作人员相关证书或企业荣誉证书。);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3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费凭证或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 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查询信息、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报名之日起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响应文件中。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的谈判(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 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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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4年03月25日 至 2024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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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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