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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交通运输局平桥区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路域环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2 收藏项目

 

项目概况

平桥区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路域环境提升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4月15日0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信平

2.项目名称:平桥区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路域环境提升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035717.77元

最高限价:7035717.77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信平财公开招标-2024-12

平桥区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路域环境提升工程

7035717.77

7035717.77

5、采购需求:

5.1项目地点:本工程为平桥区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路域环境提升工程,共包括七条道路,分别为:平旷路、辛店至郝堂路、郝堂至平旷路、国道312路口至五里镇、S336洋河路口至五里镇、Y002洋河镇至龙井乡和环库路平昌关至甘岸,总长度约66.394km。平旷路为重点打造道路,主要建设内容有土路肩清表培土加固,并撒播草籽;增加四好农村路宣传牌;桥梁护栏刷漆翻新;警示柱粘贴反光膜;增加景观节点公园;增加路侧绿化;砌筑景墙等。剩余六条路仅进行路肩除杂,撒播草籽。

5.2采购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5.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六、 资格审查资料”附件),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默认开标前18个月内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6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6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二)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25日00时00分至2024年3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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