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解化氨加工厂、合成氨厂及热动力厂区域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设计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谈判条件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请登录)受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解化氨加工厂、合成氨厂及热动力厂区域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设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谈判。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解化氨加工厂、合成氨厂及热动力厂区域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设计项目(二次)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项目编号:B53
2.4采购范围:云南解化氨加工厂、合成氨厂及热动力厂区域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设计项目(二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云南解化氨加工厂、合成氨厂及热动力厂区域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安装及工程施工等。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数据表、工艺流程图(PFD、PID)、设备布置图、设备一览表、非定型设备制造图、设备安装图、管道布置图、轴测图(或系统图)、管架管件图、设备管口方位图、土建、电气、给排水、自控仪表线路安装图等,并保证项目的完整性,确保满足采购人设计要求;
(2)供应商须提供现场设计服务,现场设计服务工作日不低于15日,最高不超过20日;
(3)并协助采购人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对图纸的审查和报批(若需要时)。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项目要求”。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2.6工期: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且资料齐全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提交终版设计文件。
2.7服务地点: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厂区)。
2.8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等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建设工程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及采购人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文件采购人报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评审(若需要),评审通过并批准后,方视为验收合格。
2.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并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信誉要求:
(1)供应商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弄虚作假行为(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相关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2022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2个工业行业消防系统设计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4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2022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三个月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三个月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5联合体要求: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自本公告发出之日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3月26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请登录)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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