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CZB2024010
项目名称:2024年两违建设拆除及清运遴选工程施工单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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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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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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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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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以由磋商小组通过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现场查询有效期为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提供财务报告补充说明 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或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若标书中出现对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2日 至 2024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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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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