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RF******** 项目名称:坂东镇坂中村党员教学点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元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元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元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最高限价(元) 所属行业 工期 磋商保证金(元) 1 坂东镇坂中村党员教学点建设项目 1项 ********元 建筑业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完工 ********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签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供应商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填写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属行业应与前述规定的行业一致,并明确填写供应商的具体企业类型(即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划型标准和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中型或小型或微型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质文件 1、(1)供应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根据#****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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