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070。
2.项目名称:DAF-13项目及科研新区征地边界实体围墙补充建设项目(提前启动部分)控制价及清单编制服务项目。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对DAF-13项目及科研新区征地边界实体围墙补充建设项目(提前启动部分)项目提供控制价及清单编制服务。
(2)服务期:DAF-13项目及科研新区征地边界实体围墙补充建设项目(提前启动部分)控制价及清单编制服务期根据建设方进度安排,建设方下达工作任务后15日历天内完成。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本项目共计1个包。
4.采购方式:谈判
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54.59万元,其中DAF-13项目控制价及清单编制50万元,科研新区征地边界实体围墙补充建设项目(提前启动部分)控制价及清单编制4.59万元。
6.采购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研保障中心。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请登录)
三、资金情况:院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截止至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的其他许可或认证资格;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供应商须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3年院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推荐库内单位。
8.其他
(1)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釆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五、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3月26日上午9:00起到2024年3月28日下午17: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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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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