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MCHC-DZ-ZG******** 项目名称:贵州###县花梨磷矿普查 交易项目编号: P52********T6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00,标包2:********.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A包:钻探工程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B包:地球物理勘探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标包2: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是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上述(1)、(2)条要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证书即可)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通过“****网站、中****网(********)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2:是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上述(1)、(2)条要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证书即可)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通过“****网站、中****网(********)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标项2: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上述(1)、(2)条要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证书即可)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通过“****网站、中****网(********)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标项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上述(1)、(2)条要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证书即可)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通过“****网站、中****网(********)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标项2:无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贵州省开阳县花梨磷矿普查的招标公告.pdf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