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二期环境自行监测采购公告 | |
| 一. 采购条件 | |
| 本采购项目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项目业主(采购人)为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已落实。 | |
| 二.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
| 22万吨硫酸厂 22万吨硫酸厂制酸尾气烟筒(排口)、二氧化硫 、硫酸雾22万吨硫酸厂 冷却圆筒排气筒 颗粒物复合肥厂 复合肥厂磷酸二期尾气烟筒 氟化物复合肥厂复合肥工序尾气烟筒、氨(氨气)、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冷却尾气排放口(一) 颗粒物冷却尾气排放口(二) 颗粒物转化尾气排放口 氯化氢废气无组织排放 厂界 氯化氢 | |
|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7、供应商应具有监测单位需有CMA资质和完成本项目的所有相关资质证书。 | |
| 四. 采购文件的获取 | |
| 请于2024年03月25日至2024年03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到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选择拟参加的标段(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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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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