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杭埠河治理工程(六安市实施部分-金安区)补充设计项目已由安徽省水利厅以皖水规计函〔2024〕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六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代建机构为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河长制工作站),招标人为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河长制工作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杭埠河治理工程(六安市实施部分-金安区)补充设计项目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E341502001001831
2.3 项目类型:工程类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建设地点:六安市金安区境内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治理丰乐河干流上段思古潭河孙岗镇-双河镇段,河道治理长度20km,主要内容为:思古潭河护坡护岸总长度3051m,护岸型式为挡墙+生态护坡,其中双河镇境内护坡护岸长度2031m;孙岗镇境内护岸长度290m;施桥镇境内护坡护岸长度730m。拆除重建拦水堰5座,拆除重建黄堰闸1座。黄堰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拦水堰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657.937711万元。
2.7 计划工期:330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额22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不含高标准农田、农村安全饮水项目)。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身份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22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不含高标准农田、农村安全饮水项目);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职责分工、各自占比;(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网上登记、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现场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均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1日9时00分。
6.开标时间
6.1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1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