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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柜面类办公高拍仪设备,用于处理卡折类介质读写、客户身份证信息读取、业务凭证拍摄等柜面业务。本次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总计采购量5200台(三年采购量)。上述数量为采购预估数,招标人对实际采购数量不做承诺。采购产品及服务的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内容为准)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指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6.&&&&&&& 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
7.&&&&&&& 投标产品原厂商须具有投标产品的独立生产基地,且投标产品均为原厂商自主生产;
8.&&&&&&& 投标产品原厂商须在不少于30个中信银行一级分行所在城市设立售后服务机构;
9.&&&&&&& 投标人须在国内各区域东北(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西北(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华北(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华中(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华东(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福建省)、华南(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西南(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地区设立售后服务机构;
10.&&& 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产品原厂商对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适用于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情形);
11.&&& 如投标产品原厂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授权代理商无投标资格;
12.&&& 存在以下任何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 接或者间接对其他投标人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投标人之间直接或者间接同被第三方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合计均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之间除外);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投标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3.&&& 符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1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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