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方: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65630.61平方米,净用地面积 60373.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326.3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4375.58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50.78平方米)。地下部分:2#楼局部地下1层,建筑高度5.7m。地上部分:1#楼8F(局部2F),建筑高度34.95m(局部10.5m);2#楼 16F(局部4F),建筑高度69.30m(局部23.3m);3#楼2F,建筑高度10.65m;4、5#楼2F,建筑高度16.25m;6#-9#楼3F,建筑高度21.35m;10、11#楼2F,建筑高度15.15m;配电房1F,建筑高度4.5m。
3.建筑结构形式:2#楼框剪结构,1、3-9#楼及配电房框架结构,10、11#厂房钢结构
4.形象进度:/
5.地理位置:武汉市江夏区乌龙泉街道幸福村
6.周边环境:场地周边北侧、南侧、东侧均为规划道路,目前未施工,无法通车;西侧为纸贺路,双向两车道,隔路为居民区。
7.招标范围:武汉市江夏区乌龙泉将军山工业园项目工程桩(含试桩)、地基基础处理工程、基坑支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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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采购内容 |
武汉市江夏区乌龙泉将军山工业园项目桩基及支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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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承包方式 |
专业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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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
2024年6月5日~2024年12月10日,总工期:189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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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个数需求 |
1 |
预计分包进场时间 |
2024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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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级别 |
(A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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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材料品牌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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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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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质量验收标准:必须达到合格,并符合国家、行业及武汉市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要求,同时应符合总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方有投标资格:
1.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如与中建股份各单位曾合作,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3.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需满足以下条件要求:具有建筑施工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一级,劳动用工规范,管理人员及技术工人按规定持证上岗。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 【劳务专用】劳务分包企业诚信认定级别需为 / 级,未定级劳务分包按照企业内部管理标准,由招标方组织申报定级,经批准后方能投标报名。
三、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情况
1.投标报名方相互关联(涉及相同法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工商信息关联、报名ip地址相同等),不具备投标资格,具体还包括以下:
a.不同投标人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
b.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及以上的;
c.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及以上的;
d.相互间存在租赁关系且租赁份额已占其中一方总份额的25%及以上;
e.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报名;
f.不同投标报名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符合上述第二项条件且无第三项情况时,经招标方招标工作组审查分包提交资料、(如有必要)实地考察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四、报名时间:截止202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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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