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苍南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涉海部分)初步设计及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温州市(苍南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涉海部分)经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以苍发改投〔2024〕2号(项目代码:2401-330327-04-01-14345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财政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温州市(苍南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涉海部分)主要包括: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砂砾滩整治修复、海岸数字化生态保护管理平台建设。拟整治红树林宜林生境170ha,种植红树林93ha,构建牡蛎礁区35ha;修复沙滩长度3.8km,修复卵石滩长度0.75km,种植沙滩后滨植被0.2ha,铺设沙滩山溪涵管8处;构建苍南蓝湾项目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生态保护管理平台。
本项目建设工期3年。总估算投资为:42567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
初步设计、工程勘察与地形测量、水文沉积环境与生态环境调查、研究实验、海域使用论证与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论证、自然保护地影响分析、碳汇调查与评估、修复效果监测与评估。
2.3 服务周期
初步设计(送审稿)服务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递交,初步设计(报批稿)初步设计评审意见出具后15日历天内递交。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服务工作全部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有: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运行业甲级资质和农林行业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③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且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必须包括海水、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生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工程设计资质企业担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前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4月16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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