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机务段 现就乌局乌鲁木齐机务段列尾主机检测台年检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预估)
1 列尾主机检测台 ZTF-CST07 台 18
(二)技术规格书或技术质量标准: JJG1096-2014列尾尾部安全防护装置主机检测台规程。保压性能 保压10min,后5 min内压力值下降应不大于1.0 kPa。压力测量装置 在(200~650) kPa测量范围内,任一检定点的示值最大允许误差为±1.0 kPa。直流电流测量装置 在(0~6) A测量范围内,任一检定点的示值最大允许误差为±0.2 A。直流电压测量装置 在(0~8) V的测量范围内,任一检定点的示值最大允许误差为±0.1 V。输出定值直流电压 最大允许误差为±0.1 V。绝缘电阻 检测台输出端子与机壳之间,绝缘电阻不低于50 MΩ。检测台电源输入端与机壳之间,绝缘电阻不低于20 MΩ。
(三)售后服务要求:1)中标方负责对乌鲁木齐机务段管辖内的列尾检测台校验,包括风压,电压,时间,整机检测,并出具相关的检测记录,贴年检合格证,质保为一年。
(四)交货时间:自通知之日起5日内交付。
(五)交货地点: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机务段
(六)其他要求:1、中标方提供的发票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2、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组织。2、近三年内没有虚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3、投标方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因供应商在开展生产经营业务时存在以下违约(侵权)行为时,视为损害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合法权益,不能参加投标。如果,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招标选择供应商时,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将标书出售给已列入限制经营名单的供应商。 1.相对方中标后,因经营能力及资金不足等自身原因拒绝签订合同的行为。 2.签订合同后,相对方拖延或拒绝支付租金、承包金等不履行合同给付义务行为。 3.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负有给付义务,相对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的行为。 4.相对方通过行贿、收买等不正当手段以谋取利益的行为。 5.相对方实施其他损害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合法利益的行为。
四、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从2024年3月22日18时36分(北京时间)至2024年3月27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止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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