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西藏日喀则市江孜县康卓水库工程已由西藏自治区水利厅以藏水许可〔2023〕9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日喀则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招标人为日喀则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日喀则市江孜县康卓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工程开发任务为灌溉,设计水平年2030年灌溉面积为4.65万亩,总库容为1094万立方米。康卓水库工程等级为Ⅲ等中型,主河床布置拦河坝,左岸布置侧槽溢洪道,右岸布置灌溉兼放空洞,大坝采用碾压沥青混凝土心墙分区坝,最大坝高38.50米,坝顶长度1238米,坝顶高程4266.80米及相关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并配合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和审计工作等,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责任缺陷期+竣工审计阶段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监理标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不在失信黑名单内。
3.2、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且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监理员具备水利工程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须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人员信息截图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企业信息完整度应达到85%及以上,提供网络截图。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关注项目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25日00时 00 分至2024年3月30日00时 0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3月25日00时 00 分至2024年3月30日00时 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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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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