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潜江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已由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2023】1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潜江市高新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潜江市高新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潜江市汉南河以东,盐化一路北侧 建设规模:新建潜江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为4万m3/d,土建按4万m3/d一次性建设,工艺电气自控设备分二次建设,其中一阶段工艺电气自控设备按2万m3/d建设,二阶段工艺电气自控设备按2万m3/d扩容;新建污水收集连接管1500米(管经DN800)及其他配套设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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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可研编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26。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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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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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5.1 请于2024年03月23日至2024年03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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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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