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内科综合楼建设工程已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国卫规划函【2024】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69.36%自筹资金:30.64%招标人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解放大道1277号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院本部内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835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15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2500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2350万元。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 电气、造价专业)、基坑支护、装饰装修、 建筑幕墙、标识导向、弱电智能化、室外道路管网及园林景观、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抗震支架、装配式建筑、泛光照明、放射防护设计、屏蔽设计、净化区域设计、实验室设计、医疗气体、医用纯水、物流传输、污水处理等在初步设计阶段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后期施工图编制配合工作;初步设计须通过国家卫健委或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概算成果文件须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对后期工程招标具有指导性作用。
标段划分:1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01。其中:中选后70日历天根据业主意见编制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配合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并配合施工招标及施工图编制。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投标人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取得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完成过1个公共建筑面积在80000㎡及以上的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完成过1个公共建筑面积在80000㎡及以上的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合同不能清晰反应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材料作为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2021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03月23日至2024年03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2日 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内科综合楼建设工程已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国卫规划函【2024】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69.36%自筹资金:30.64%招标人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解放大道1277号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院本部内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835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15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2500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2350万元。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 电气、造价专业)、基坑支护、装饰装修、 建筑幕墙、标识导向、弱电智能化、室外道路管网及园林景观、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抗震支架、装配式建筑、泛光照明、放射防护设计、屏蔽设计、净化区域设计、实验室设计、医疗气体、医用纯水、物流传输、污水处理等在初步设计阶段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后期施工图编制配合工作;初步设计须通过国家卫健委或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概算成果文件须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对后期工程招标具有指导性作用。
标段划分:1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01。其中:中选后70日历天根据业主意见编制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配合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并配合施工招标及施工图编制。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投标人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取得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完成过1个公共建筑面积在80000㎡及以上的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完成过1个公共建筑面积在80000㎡及以上的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合同不能清晰反应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材料作为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2021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03月23日至2024年03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2日 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