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信瑞达[2024]016号
项目名称:加茂镇南茂居跃进队管网延伸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16620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16620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2、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3、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根据《财库〔2019〕38号》文的规定,供应商投标时不需提供截图证明,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的声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3.5、信誉要求:(1)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行为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2日 至 2024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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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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