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岗位外包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招标人提供工程与技术类、操作与服务类、管理与服务类的岗位外包服务。
2.2招标范围: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部分工程与技术类、操作与服务类、管理与服务类等非核心关键岗位选取岗位外包服务供应商。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子公司可参照中标人的中标价格签订合同,中标人须执行同样的要求及义务。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递交投标文件,最多允许中2个标段。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应有提供全国服务的能力。
2.5服务期限:服务期限1年。本项目服务期采取1+1模式,即固定服务期1年,第2年为浮动服务期,浮动服务期根据中标人服务状况,由招标单位决定是否进行续约。
2.6入选招标人供应商库:本项目确定经评审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及综合得分为80分及以上的投标人增选至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有1项劳务外包或服务外包相关业绩;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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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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