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将乐县公安局张志鹏涉嫌诈骗案会计鉴定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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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公安局张志鹏涉嫌诈骗案会计鉴定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3-2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张志鹏涉嫌诈骗案会计鉴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价

(最高限价)

主要技术规格

采购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张志鹏涉嫌诈骗案会计鉴定服务

壹项

13万元

详见

标书

将乐县公安局

郑家尧

18259826680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3)简化资格证明材料: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4)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另需携带授权委托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1日 至 2024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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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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