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DP[2024]-1546号
项目名称:2024年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与防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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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名称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主要技术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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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
2024年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与防控项目 |
1年 |
140000元 |
详见第三章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5)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且营业范围内须具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植保)服务。(7)投标人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0日 至 2024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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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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