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洋生态环境浮标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包1(海洋生态环境浮标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3,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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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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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海洋生态环境浮标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 |
1(项) |
否 |
对现有10座海上浮标自动监测站提供运维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0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须预留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该文件规定,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规定:(1)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应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提供①《分包承诺函》{承诺若中标,须将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格式自拟}、②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和③《分包意向书》;(2)若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应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3)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的,按本项第2条第(1)点大型企业的要求执行。注:A、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B、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C、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D、按以上分包措施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且分包意向书应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E、承担本项目服务内容和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的对应所属行业均应符合本项第1条规定。F、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书》格式自拟,但《分包意向书》中应明确分包工作内容且须由投标人与接受分包合同的企业共同盖章。未按前述规定提供的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3-20至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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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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