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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外业举证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20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大田县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外业举证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磋商保证金(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大田县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外业举证工作

1.00

15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26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外的,还需提供经福建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2)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的有关文件规定,本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若提供附件格式的《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1日 至 2024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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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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